加强行业自律,规范二手房市场.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8-07-19 11:42:24

二手房市场阴晴不定的市场行情下,观望者增多,有意购买者无疑成了大家的眼中的香饽饽,一些公司为了增加签单数,不惜使用抢户、切户等不规范的手段进行恶意竞争。而个别客户也为了压低房价中介费,不顾风险、不加选择地通过各类公司看房寻价。待找着合适的房后,让各个公司去压房价,以压价差额的大小为标准去选择中介方,压完房价后再要求中介公司将中介费用打折到最低。

  首先,如果个别客户看完房后又找其他公司谈价压价,往往会造成“因小失大”的结局。因为一旦客户图小利“跳单”,等于否认了最初找房、看房中介公司的劳动,而中介公司谈完后如发现客户有可能不同自己公司成交后,反过来会哄抬业主价格,假意自己有更好的客户愿出更高价格购买,从中拆台,这样一来往往致使买卖双方的根本目的得不到实现,最终的结果就是:客户买不成房,业主也卖不成房.
其次,个别客户通过一家公司看房,为了少交中介费,可能会通过另一公司成交。我爱我家表示,表面看来,这样客户似乎通过自己的“聪明才智”降低了交易成本。其实不然,

  一是因为二手房交易是从找房—看房—签单—过户等等一条龙的服务,以成交费用的高低作为选择成交中介方的标准,往往忽略了合同签订以后阶段的法律风险,还不排除一些不规范的中介公司错报、隐报后期的交易成本,造成买方的利益损失。

  二是因为 “跳单”是一种严重违反诚信原则的违约行为,同样会遭致合法与违法的双重不利后果。因房子买过来终究是要住的,从违法的不利后果层面看,部分其劳动成果未得到认可的中介公司员工,由于对成交的房产颇为熟悉,往往采用不恰当甚至违法的手段去“泄私愤”,如堵锁眼、贴门条等等,使得业主终究是烦不胜烦,而自己心虚,有苦还没法说(当然这种行为是我们应该坚决反对的,但实际生活中的确存在这样一种现象)。从合法不利后果的层面看,不乏有绕开中介公司自己私下成交过户的客户,最后被中介公司告上法庭,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:啥事也没让中介做还得乖乖交了中介费,真有点“聪明反被聪明误”.

  再次,如果各个中介公司为了抢夺客户不择手段,会使得中介公司共同道德准则和行业潜规则遭受毁灭性的破坏,极大地恶化中介公司的整体生存环境;同时也大大破坏中介公司在客户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。
最后,买卖双方最终都希望交易顺利平安开心进行。但客户既想得到最新最好的房源信息、享受到优质的服务,又想把中介费省到极致,这本身就是矛盾的.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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